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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加入时间:[2021-12-31]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申报组织和形式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院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院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及时收集整理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各学院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按照申报时间节点填写注册信息表;

4.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申请人职称、学位、在岗情况等资格审查工作,组织新进教师或新获得学位的教师到人事处核实个人身份证号码、职称和学位情况。

二、2022年申请重大变化

1.正式全面开展无纸化申请,所有项目申报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得批准后需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各项目申请人申报时需准备好此页,一式两份;

2.项目经费预算有重大调整,请详细阅读“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的预算填写说明文件;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部分有重大调整,申请人需要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人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生成PDF版简历,申请人收到参与人简历后再在线上传PDF版简历;

4.合作单位信息由系统识别参与人信息后自动生成;

5.主要参与人中不再列入学生;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各申请人2022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https://isisn.nsfc.gov.cn/)。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申请书上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二级学院全称填写,学校将按学院进行项目申请、资助经费和资助率统计工作。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要求提交附件材料,下载打印PDF版本申请书(用于学院和科研处初审),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按时报送到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学院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形审,科研处将初审、形审通过的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提交。项目获批准后,项目申请人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有合作单位的项目,一定要完成合作人、合作单位的签字盖章工作,学校核查后才能在系统提交项目)。

6.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内容。申请人涉及违反科研诚信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科研诚信处理相关文件及案例查阅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kycx/04/

四、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预申报完善(1月15日前)

申请人认真阅读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文件。在项目前期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申报申请书(2021年申报未获资助人员可结合反馈意见),新增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1月3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注册申请表,申报人完成系统的注册激活。1月5日前由学院统一将申报汇总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

第二阶段:正式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1月15日-2月26日)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预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并将要求的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打印PDF版本草稿申请书1份交学院。

第三阶段:学院初审(2月27日-3月5日)

1.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进行修改、完善。

2.积极参与省基金办组织“大帮小”活动。

第四阶段:申报人再次修改、完善(3月6日-3月10日)

申请人再次提交申请书,3月10日下午5点系统关闭。

第五阶段:学校审查、汇总、上报(3月11日-3月 15日)

科研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汇总上报申请书。3月11日由学院统一将申请书1份(有合作单位的,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附在申请书后面)、申报汇总表、申报人承诺书、学院审核承诺书、学院申请报告、参与外单位国自科项目承诺书(未报送参与外单位承诺书,后期不予盖学校公章)各1份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

五、参与外单位盖合作单位章的事宜

由于本年度均为在线申报,合作单位章可以获得资助后再办理。若需要申请阶段加盖的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我校为合作单位:请于2月25日将申请书封面、人员信息页、签字页、盖章页和《2022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报科研处备案存档,科研处统一到校办办理盖章手续。超过时间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我校是依托单位:我校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项目申请中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在3月1日前到合作单位盖好章,注意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指南》将于近期公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项目指南”栏。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政策法规”栏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务必关注《指南》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以及各类别项目的学部及处室具体规定)。

3.《指南》公布后,科研处将结合项目形式审查中遇到的问题编制《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明细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科研秘书可在计划科业务群下载,申请人签字后的《形式审查表》交学院存档。

4. 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学院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

5.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6.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申请代码G字开头的)。

7.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也需通过系统在线填写。

8.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

9.研究内容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申请,需随申请提交学校盖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见附件)。

10.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科研处组织的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注意要点及形式审查培训会,组织学院项目申报人认真学习领会申报通知、指南要求,按照申报要求时间节点,利用好假期时间,高质量的完成申请书撰写工作。

七、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建议不使用163、126、sina、yahoo邮箱,若使用必须将@nsfc.gov.cn设置为白名单)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请申请人在项目申报期间关注衡师国自科申报微信临时群(群二维码会发科研秘书),一些申报信息和问题可在群内及时沟通交流。

联系人:雷海玲 咨询电话:8484913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