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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88)关于做好2019年下学期本科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09-16]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19年第 88

 

关于做好2019年下学期本科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为了落实文件精神,按照《衡阳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35号)的要求,做好2019年下学期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1.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2016级学生。

1)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

2)考核中作弊或无故旷考的课程;

3)被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

2.因课程不合格未取得学分而延期毕业的2015级学生。

二、重修方式

跟班重修和自学与教师辅导相结合两种方式。

三、申请时间和流程

申请时间:2019年9月27日10:00-9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完成申请表的审批;

2.学生将申请表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汇总(见附件2);

3.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将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行政办公楼31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yjwk2017@163.com.

四、课程考核

根据学校教学统一安排,学生须在第18周前完成重修。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等由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重修情况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