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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通知13)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生留级、退学排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09-16]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知

2019年第13

 

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生留级、退学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在9月16日至10月20日开展2019年本科生留级、退学的排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任务及内容     

负责部门

  1

9.16

下发通知(在教务处主页可以查看通知)

教务处

2

9.16 -10.8

(1)统计学生学习成绩、休复学及其它相关情况,确定符合留级和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审核无误后在本学院内公示《衡阳师范学院拟留级、拟退学学生统计表》,公示无误后报教务处。

(2)将《衡阳师范学院拟留级、拟退学学生统计表》和相关学生的成绩单(显示所有不及格和补考后的成绩)打印两份,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9年10月8日下班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科一份,各学院自留一份存档。

各学院

3

10.8-10.20

对各学院报送的拟留级和拟退学的学生名单及其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审核无误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由校长办公会作出决定后公示。

教务处

4

公示期内,相关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或教务处反映。

相关学生

5

各学院负责将校长办公会做出的留级和退学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学生本人,并做好通知单回执的回收和保管工作。

各学院

6

学生在接到留级或退学通知后,如有异议,可以在申诉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申诉。

相关学生

 

二、所需佐证材料

(一) 材料清单

1. 学生申请及家长意见

1)学生留级、退学申请(写明申请理由、学生本人签字);

2)学生家长意见与签名。

(特殊情况学生申请书上学生或家长无法签字的,学院需要提供相关工作人员与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联系记录和情况说明。)

2. 学生基本情况与学院教育帮扶情况

1)学生基本情况:含政治面貌、有无担任班干部经历、在校获荣誉情况、学习成绩情况(附成绩单)等;

2)学院对学生开展的针对性教育和帮扶情况,若是单亲家庭或家庭经济困难者,需要提供物质帮扶情况;

3)学院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情况。

3.学院书记和院长意见(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学院盖章)。

4. 未及时上报学生留级、退学材料者,学院需补充提供延迟上报材料的情况说明。

5.《衡阳师范学院拟留级、拟退学学生统计表》(附件2)。

(二) 材料要求

留级、退学材料纸质稿(除《衡阳师范学院拟留级、拟退学学生统计表》外)要求以学生为单位、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稿(含所有纸质稿扫描件)以“学院+学生姓名+留级/退学”为文件名发送至401472187@qq.com,以备存档。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强化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对学生的留级、退学排查与处理工作,做好工作记录,安排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存档。

2.对受到留级处理的学生,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其学业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内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正确引导学生利用政策提升学习效果。

3.建议各学院将留级、退学结果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进一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