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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加入时间:[2021-12-08]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推进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评审办)“五库一系统”(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奖评委库、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及随机抽取评委软件系统)建设,定期升级我省社科评审评委库,省社科评审办决定更新各单位所推荐的评审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入库条件

(一)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

1.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可靠,品德过硬。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价工作,并能积极参加社科学术评审活动和相关研究指导工作。

3.须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要求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

4.在职且人事(劳动)关系在本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影响力和较强的学术评判能力。

(二)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

1.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可靠,品德过硬。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价工作,并能积极参加社科学术评审活动和相关研究指导工作。

3.须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要求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

4.在职且人事(劳动)关系在本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奖;在国家或省级鉴定评选活动中,获省内领先以上等级或相当荣誉。

(三)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评委库

包括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奖评委库。

1.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可靠,品德过硬。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价工作,并能积极参加社科学术评审活动和相关研究指导工作。

3.须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要求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

4.在职且人事(劳动)关系在本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相应的成果奖获得者。

(四)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

1.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可靠,品德过硬。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价工作,并能积极参加社科学术评审活动和相关研究指导工作。

3.须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要求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并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应用能力。

4.在职且人事(劳动)关系在本省,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获得省部级优秀社科专家及相当荣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专家、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选。

二、评委库学科组分类

评委库分八个学科构建,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

三、评委库专家推荐审定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由本人提出自荐申请,学校科研处审核,学校集中审批并公示。对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有问题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社科评审委办公室审定。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

四、填报要求

推荐的评审专家请按要求填写表格一式2份(A4纸印制),电子表格见附件。相关信息填写须注意以下要求:

1.由自荐评审专家本人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

2.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学科、子目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3.电子表格上基本信息和相关数据要认真填写、核对和修改,不能空缺,不能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序。

4.填写完全并经审查的表格请于2021年12月13日报送科研处,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kjc@hynu.edu.cn

附件1: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

附件2: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