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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教117)关于公布卓越教师项目经费资助方案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2-11-17]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提升卓越教师项目经费使用绩效,按照“产出导向”原则,实行“滚动式”资助模式。卓越教师项目分为实践类和理论类两种类型,项目执行期均为3年,资助经费分三批拨付,具体方案如下:

实践类项目:立项首拨经费为10万元,第二、三批资助经费均为4万元。中期检查结果等级为A、B,第二批资助经费正常拨付;等级为C,需进行预警整改,并在一年后接受第二次中期检查,结果合格后拨付第二批资助经费。项目结题等级为优秀,除正常拨付第三批资助经费外,额外奖励经费4万元;结题等级为合格,第三批资助经费正常拨付;结题等级为不合格,则撤销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同时收回未使用经费。

理论类项目:立项首拨经费为5万元,第二、三批资助经费均为2万元。中期检查结果等级为A、B,第二批资助经费正常拨付;等级为C,需进行预警整改,并在一年后接受第二次中期检查,结果合格后拨付第二批资助经费。项目结题等级为优秀,除正常拨付第三批资助经费外,额外奖励经费2万元;结题等级为合格,第三批资助经费正常拨付;结题等级为不合格,则撤销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同时收回未使用经费。

特别指出,对于撤销项目的学院,两年内不再允许申报卓越教师项目,同时也将影响该学院在其他教学类项目的立项。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