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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96)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1-10-07]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按照研究计划已达结题期限的项目(见附件1),未到结题期限但具备结题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验收方式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PPT演示),并回答评审专家提问。答辩人员要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

三、结题答辩时间与地点

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结题报告书(附件2为校级项目结题书,附件3为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书) 。

2)结题成果材料: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全文)或专利证明扫描件(以取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或研究项目相关获奖或项目调研报告或其他实践应用性成果材料。备注:论文需注明项目经费来源等相关信息(具体结题标准要求见附件6)。

五、延期或撤项

项目延期请填写《延期项目申请表》(附件4),并附中期检查报告书一份;项目撤项请填写《撤项项目申请表》;国家级、省级项目延期不得超过一年,校级项目不予延期。

1.国家级项目撤项,暂停所在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年,暂停相应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年。

2.省级项目撤项,暂停所在学院申报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年,暂停相应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年。

3.校级项目撤项x项,核减所在学院2022年度申报额数2x项。

4.项目未按计划结项并申请延期的,给予全校通报。

六、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2021年10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和学院成果统计表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22974898@qq.com。电子版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学生负责人姓名。

七、其他事项

1.结题验收是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一项常规工作,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组织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各学院、项目指导教师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结项验收有关准备工作。

 

附件1:应结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2: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4:延期或撤项项目申请表

附件5:学院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

附件6:结题标准(试行)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