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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84)关于做好2021年下学期课程补修、重修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1-09-14]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21年下学期课程补修、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和《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实施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修及重修报名工作。

一、补修范围

转专业、转学、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可以对部分课程(即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转出专业未修读,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申请补修。补修后的课程成绩按照正常考试成绩录入。

二、重修范围

1.2018、2019、2020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课程;

2)考核中违纪、作弊或无故旷考的课程;

3)经第一次重修后成绩不合格的课程;

4)被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

2.2017级结业学生需申请重修者。

三、修读方式

补修、重修原则上跟班修读,即插入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班中跟班学习。若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调整,课程不再开设,可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单位沟通后,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大纲指定一门相近的课程安排学生修读。

四、门数限制

原则上每生每学期补修的课程不得超过4门,重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形势与政策》系列课程因本学期已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于9月1日至9月4 日单独组织完成了线上的补考、重修及补修工作,故此次不再重复开展,也不计入本学期补修、重修门数限制范围之内。

五、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补修、重修学生于9月14日-15日登录教务系统自主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如缺少补修、重修的课程,或者无法申请到相应的教学班级,请及时反馈给教学秘书。

2.教学秘书核查。各学院教学秘书于9月16日-17日认真核查学生申请情况,把未申请成功的名单及原因汇总至附件2,于9月17日下班前交至教务科邮箱jwk@hynu.edu.cn。

3.学生查询结果。9月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查看自己补修、重修申请结果,并根据课表到相应班级上课。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应优先选择与原课表不冲突的教学班级进行跟班补修或重修。如确实无法避开冲突,则需在完成补修或重修申请后,再申请免听(时间另行通知),每学期免听课程不得超过2门。申请免听的学生应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任课教师,通过任课教师在超星或雨课堂的课程回看自主学习课堂内容,并完成作业、阶段测试、实践环节、学习心得等课堂外教学活动。

2.课程考核。补修、重修课程考核原则上与所在教学班的考核保持一致。考核成绩由学生所在教学班任课老师录入。

3.因补修、重修学生而导致教室座位不足,请学生自行准备凳子。


附件1:补修、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附件2:补修、重修未申请成功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