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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7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分勘误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1-07-18]   阅读次数:[]

关于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分勘误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分勘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分勘误范围

凡属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和考查科目的成绩均可以申请查分勘误,核查范围包括:卷面上漏改,统分、登分有误及客观题错判等情况。

二、成绩查分勘误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先填写《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复核申请表》)、《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复核汇总表》)。考虑现在是暑假期间,学生仅需将电子版表格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考务秘书。学生在填写表格时,需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及准确,每门课程填写一张《复核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汇总:

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学生提交的表格后,直接将专业课《复核申请表》送至本学院任课教师进行成绩查询与勘误,公共课《复核申请表》和《复核汇总表》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由教务处汇总全校公共课后转发至公共课开课学院,再由开课学院通知相关任课教师进行成绩查询与勘误。

3.教师勘误及开课学院审核:

查分勘误处理需经开课学院填报人(任课教师)、复核人(开课学院考务秘书)和审核人(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手写签字后,才能送至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生效。

4.勘误结果处理:

成绩查分勘误将在暑假期间进行,8月25日前完成。各开课学院在成绩勘误审核完成后先将《复核申请表》和《复核汇总表》电子稿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纸质稿开学后交教务处,教务处签署意见后留存,勘误结果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三、成绩查分勘误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