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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7)关于做好2021年上学期课程补修、重修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1-03-04]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21年上学期课程补修、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和《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修及重修报名工作。

一、补修范围

转专业、转学、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可以对部分课程(即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转出专业未修读,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申请补修。补修后的课程成绩按照正常考试成绩录入。

二、重修范围

2017、2018、2019、2020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

2.考核中作弊或无故旷考的课程;

3.被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

三、修读方式

补修、重修原则上跟班修读,即插入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班中跟班学习。课程若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调整,课程不再开设,可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单位沟通后,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大纲指定一门相近的课程安排学生修读。

四、门数限制

原则上每生每学期补修的课程不得超过4门,重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五、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1.补修学生在教学秘书老师指导下,查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确定本次补修的课程,提交申请至所在学院审批同意。

2.重修学生查询成绩后,在教学秘书老师指导下,查看本学期课表,确定重修课程,向所在学院提交重修申请。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

(二)学院审批与报送

1.学生所在学院与开课学院商定,审批本院学生申请,申请书由所在学院存档。

2.学生所在学院做好汇总表(见附件2),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在汇总表上签“已核实,同意”的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将汇总表纸质稿交教务处313室,电子稿发邮箱jwk@hynu.edu.cn。

(三)申请时间

1.补修课程申请时间为2021年3月3-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重修课程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因补修、重修学生而导致教室座位不足,由开课单位调整课表。

2.原则上,上课时间冲突可以暂不申请补修或重修,在以后的学期再申请。

3.学生选择补修或重修时,如果申请免听,学生应在第一次上课时联系任课教师确认信息。学生免听只是免课堂环节,免听学生需积极联系任课教师,以参加课堂外教学活动,比如作业、阶段测试、实践环节、学习心得等,任课教师根据以上课堂外教学活动确定平时成绩。

4.课程考核。原则上补修、重修课程考核与所跟教学班的考核保持一致。考核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汇总后统一录入。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补修(重修)申请表

2.衡阳师范学院  年  学期课程补修(重修)课程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