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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教44)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改暨2020年上学期实验室开学准备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0-08-26]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20年第44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改

2020年上学期实验室开学准备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湘教通〔2020〕206号)要求,为有效防控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确保校园平安和实验教学秩序,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下学期第一次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改暨2020年下学期实验室开学准备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问:陈晓飞、皮修平

   长:张登玉

长:聂东明、郑金华、陈  敏

   员:教务处、保卫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资产处、规划建设处、后勤等部门负责人

二、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全方位筑牢教育安全防线。要紧紧围绕“教学中心”,全面梳理开学前实验室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后能按教学计划正常开展实验教学。

三、排查整改范围和内容

1.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尤其要对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以及各类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

2.各教学部门要精心准备实验室开学工作,确保实验教师到位、仪器设备正常、实验耗材充足、运行机制畅通。

四、检查方式

1.部门自查。各部门结合前几次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湘教通〔2020〕206号,附件1)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危险物品自查表》(附件3),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含开学准备工作情况)

2.学校检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五、时间安排

1.部门自查时间:8月28日前。

2.学校检查时间:8月29日-9月4日,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3.材料报送:各部门将相关表格(附件2、3)和自查整改报告(含开学准备工作)电子稿于8月2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90047880@qq.com,纸质稿于学校检查组现场检查时提交。联系人:符军,电话:15074724402,8484955。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认真开展自查与整改。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认真对标查找问题,特别是在前几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完成,实验室针对本学期开学工作做了哪些具体安排和部署,准备是否充分并落实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培训活动及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实验室安全及设备管理使用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湘教通〔2020〕206号)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危险物品自查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