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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教33)关于做好2020年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0-06-19]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20年第33

 

关于做好2020年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相关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及《衡阳师范学院试卷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2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公共课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时量以卷面为准)

考试课程及参考年级

7月1日上午9: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级

7月1日上午10:3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18级

7月1日下午15: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9级

7月1日下午16:3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9级

7月2日上午8:00

教师教育心理学,2018级

7月2日上午9:00

大学语文,2019级

7月2日上午10:30

教育学基础,2018级

7月2日下午15:00

教师教育心理学,2019级

7月3日上午8:00

高等数学II,2019级

7月3日上午10:3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2018级

7月3日下午15:00

线性代数,2017级、2018级

7月4日上午8:00

离散数学,2019级

7月4日下午15:00

大学物理,2019级

7月6日上午8:00

大学英语II、2019级

7月6日上午10:00

大学英语选修课,2018级

2.专业课程考核由各开课学院视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原则上在7月10日前组织完考核。

二、考核形式及组考

1.所有课程采取线上考核,由教务处统筹,开课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须按照学校要求,根据线上考核特点,积极创新考核工作机制,做到“一课一方案”,即每一门课程都应根据课程特点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做好命题、组考、监考、阅卷、登分及档案管理工作。

2.确因缺乏条件无法组织线上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向学院申请延期考核,经学院同意后延期至下学期第一周进行。所有延期考核的课程均须报教务处备案。

、阅卷及登分

学生提交试卷后,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阅卷,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阅卷、成绩核对、录入成绩和试卷分析等工作(7月15日23:00关闭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功能)。

、试卷分析

各学院须组织任课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对课程考核结果进行目标达成度分析,全方位了解学生在知识学习、能力形成等方面的情况,对达成度未达到预期值的指标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要认真总结线上教学的经验和存在不足,进一步改进教学,提升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档案管理

做好课程考核材料的归档,并将课程线上考核方案作为档案材料归档整理。采用书面考核的课程须将学生答卷存档采用课程平台或其他方式考核的课程,须将考核数据刻盘存档,有条件的教学部门将在线考核的资料打印装订成册存档

其它要求

1.各学院必须成立期末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动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教师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特别是加强命题、试卷制作等工作的保密教育,做好教师考务培训,布置落实组考工作。

2.有效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诚实守信,树立优良考风。关爱学生,深入了解考生具体情况,提前告知考生线上考核方式,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和考核用品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3.各学院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线上考试平台使用培训,组织学生进行线上模拟考试,熟练掌握考试平台的使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