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欢迎您!

教育教学

教学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动态
(2020教26)关于做好2020年上学期后续教学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0-06-02]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20年第26

     

          关于做好2020年上学期后续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会决定,我校非毕业班学生本学期不返校。为确保后续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尽最大可能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总体部署,现将2020年上学期后续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本学期所有理论课原则上均要求采取在线方式开展教学,并完成教学任务和课程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已开课程教学工作。已经开课但尚未结课的课程,继续开展在线教学。仍未开课的课程,开课学院应督促任课教师尽快开课,并调整课程教学进度,尽量在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

2.未开课教学计划调整。因客观条件限制,本学期确实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开课学院应调整教学计划,申请变更开课学期,研究制定下学期补课方案,并督促落实补课工作。

3.课程复习与指导。各教学单位要求任课教师做好学生课程复习指导工作,安排1—2周的线上复习时间,充分利用已经发放的教材,加强对知识点的梳理、巩固和理解深化,督促学生完成好任课教师布置的教材章节习题作业,以确保课程学习效果的巩固和教学目标的达成。

二、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工作

(一)非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践课程

可利用虚拟仿真实验平台、网络课程、网络观摩和演示、远程研讨等信息化教学手段进行在线教学,原则上在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

(二)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践课程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

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不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可申请调整至2020年下学期开课,在确保教学课时不减少、教学质量不降低的同时,适当缩减教学周数,充分利用下学期毕业实习准备阶段和课余时间,完成本学期未开课课程的教学任务。

2.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

1)教学时间为1周的实践课程(见习、实训、观摩考察等),创新课程教学和考核方式,原则上在本学期完成在线教学。

2)教学时间为2-4周的实践课程(见习、实训、观摩考察等),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本学期完成教学任务;不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可申请调整至2020年下学期开课。

三、课程考核工作

1.考核时间:本学期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在7月10日前组织完考核,7月15日前提交考核成绩。

2.考核方式:各教学部门应创造条件,建立全过程课程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模式,利用超星智慧考试系统等方式开展课程在线考试。

3.考核方案:开课学院制定课程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学籍管理工作

根据学籍管理的规定,各学院提醒应复学学生及时采取在线方式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核查应退学的学生情况。

五、2020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

为确保2020年下学期教材按时到位,各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6月30日前报送2020年秋季教材征订计划。征订计划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综合科邓美光老师,电子稿发送到315864753@qq.com邮箱。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