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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111)关于组织开展2017级师范专业学生教师资格模拟考试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10-24]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19年第111

        关于组织开展2017级师范专业学生教师资格模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7级师范专业学生教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已圆满结束,为巩固学习成果,检验培训效果,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一次模拟考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综合素质》:10月27日19:00-21:00

2.《教育知识与能力》:10月28日19:00-21:00

3.《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10月29日19:00-21:00

各学院必须组织2017级全体师范专业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二、考试地点

考场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尽量按标准化考场要求安排。

三、考试组织安排与工作要求

1.考试试卷印制:《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的试卷由教务处组织教学团队的专家出题、制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试卷由相关学院任课教师出题并制卷,经学院审核后于10月26日下班前将模拟试卷电子稿发送到教务处综合科统一印制。

2.考试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老师监考,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3.试卷领取:各学院考试负责人在10月27日至29日18:10分到教务处综合科(办公楼321室)领取考试试卷(西校区的学院在化学楼209办公室领取试卷)。考试前20分钟发放考试试卷给监考教师。

4.组考工作要求:2019年10月26日之前,各学院将组考方案及监考安排的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教务处综合科。纸质稿须院领导签字再加盖本部门公章。组考方案经审核合格后再向学生公布。各学院务必将监考科目、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一位监考老师,学院领导需进行考试巡视。

教师资格考试事关师范专业学生的发展,直接影响即将开展的师范专业认证,学校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模拟考试,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教师资格模拟考试。

 

附件:2017级师范专业学生教师资格模拟考试安排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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