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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教156)关于开展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01-03]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18年第156

 

关于开展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紧急通知》(教函〔2018〕216)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和安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排查和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特别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品等安全隐患,确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确保校园平安,学校决定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

 问:陈晓飞皮修平

 长:张登玉

副组长:聂东明、郑金华、陈  

 员: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资产处、保卫处、规划建设处、后勤集团等部门负责人

检查范围

1.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2.重点是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品等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实验教学场所

三、检查内容

教学科研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及运行情况、消防设施管理与运行情况、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等。

检查方式

1.部门自查。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有关文件和管理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自查,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危险物品自查表》(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自查表》(附件4)、《衡阳师范学院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表》(附件5,40万元以上),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2.学校检查。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时间安排

1.部门自查时间:1月7日

2.学校检查时间:1月8日-9日。各部门在检查现场将相关表格(附件2-5)和自查整改报告交检查小组联络人,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90047880@qq.com。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尤其是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认真开展自查与整改。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3.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师生培训活动及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实验室安全及设备管理使用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七、其他

1.各部门要在此次检查中认真查找问题,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理工作,对实验室安全和设备管理工作不到位、设备闲置率高的部门将暂缓新增仪器设备,对设备维修不及时的部门将减少下一年度的设备维修经费额度。

2.工作联系

人:  

联系电话:848495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紧急通知》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危险物品自查表

附件4:衡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自查表

附件5:衡阳师范学院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表(40万元以上)

 

 

 

                               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9年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