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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教155)关于报送2019年上学期实验课表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01-03]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18年第155期

 

 

关于报送2019年上学期实验课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实验教学计划,提升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实验教学管理,请各二级学院将各实验室的实验课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实验课表的报送要求具体如下:

一、实验课表编排原则

    1.科学性原则。实验课表编排应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不得随意改变课程设置、开课学期和学时数。在具体安排实验课程时,应充分考虑实验课程的性质特点、上课效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生的接受能力,合理编排实验课表。

    2.时效性原则。实验课表编排具有很强的时间限制,任何环节的拖延都会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课表编排。

3.统筹性原则。实验课表编排时要充分考虑公共课和专业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理论课和实践课以及授课时序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兼顾教师情况、学生数、实验室容量和位置等与教学有关的各种信息,做到教学资源合理配置。

二、实验课表编工作要求

1.实验课表以单间实验室为单位统一填写,由学院汇总报送。

    2.每份实验课表包含如下信息:实验室名称、房号、实验课指导教师(一个实验室承担多门实验课、多名指导教师的要分别列出)、实验名称、实验班级、实验批次及人数、上课时间及周次等(见附件)。

3.各二级学院必须按课表“模版”填写,原则上不能随意改变格式。

4.能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的实验课表,原则上也要求在系统中编排。

5.实验课表是核算部门教学工作量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组织相关教师填报本学期实验课表,于2019年2月23日之前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材料发送邮箱422974898qq.com。

6.实验课表一经提交不得自行更改,如确有原因不能按课表执行,必须办理调、停课手续,实践科将依据课表组织抽查实验教学,若发现未办理手续私自更改上课时间或停课情况的,将按《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处理条例》中相应条款处理。

 

附件:           学院2019年上学期实验课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