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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师范学院“有机光电”净化实验室工程的招标公告
加入时间:[2015-06-02]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有机光电”净化实验室工程

项目概况:“有机光电”净化实验室装修

项目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楼

报名条件:报名单位必须具有:①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依法注册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600万元,有净化实验室成功案例三个及以上,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并且不是招标方的附属机构;投标人近3年内在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③投标人必须具有净化实验室成功案例三个及以上;④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空气净化专业)资质;投标人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⑤投标人代表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⑥投标人所供货物的制造商在中国国内必须有办事处及售后服务机构,并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保障和技术咨询;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人报名时现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报名时间及要求: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当月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套,到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2室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提供的报名资料不齐全、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2办公室(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联系人:曾  宇

电话:0734-8486621

 

衡阳师范学院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