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认证工作要求,督促已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维持认证状态,全面提升并保障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教评中心函[2023]93号)文件要求及相关通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专业
(一)已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第二级认证的专业:学前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化学和应用心理学;
(二)已完成进校考查工作的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体育教育、舞蹈学和生物科学。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认证过程中专家组所提出的问题,聚焦产出导向的评价改进机制等薄弱环节,明确改进目标与任务,落实各项改进工作。
(二)强化主体作用。通过对认证状态的持续监控,促使学校和专业增强质量意识,发挥质量保障主体作用,构建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最终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三)注重整改实效。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需按照有关要求,切实进行整改,并留存、整理必要的改进证据,杜绝形式主义。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体育教育、舞蹈学和生物科学这五个刚结束进校考查的专业,应结合专家意见反馈会上的发言,提前做好相关整改准备工作,本次检查对相关材料暂不作要求。
(二)音乐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化学和应用心理学这五个专业在收到《认证报告》后,需按照认证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于12月20日前完成),方案内容主要涵盖对认证报告主要问题的分析、改进目标、改进措施以及改进计划等,同时于2026年2月15日前在系统提交整改方案和第一年整改情况年度备案材料。
(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需按要求于2026年2月15日前在系统提交第二年整改情况年度备案材料。
(四)学前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物理学专业除报备第三年整改情况年度备案材料外,还需提交《持续改进证据清单》和证据支撑材料,相关材料应于2026年2月15日前在系统上传。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查
专业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自查,确保材料符合基本要求。
(1)完整性检查:确保材料在数量和类型上实现全面覆盖。
(2)整改情况检查:针对评估机构发布的《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需整改问题,核查《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中是否已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对于整改方案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核实是否已实施,并评估整改措施的效果。
(3)自查时间:2025 年 12 月 1 日- 20 日。
(二)学校督查
(1)督查内容:学校将组织专家前往专业所在学院,对年度报备材料和专业中期审核材料进行审阅,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学前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物理学这五个专业负责人或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还需针对本专业近三年来在“产出主线改进”“评价底线改进”“其它主要问题改进”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取得的成效,以 PPT 形式进行汇报。
(2)督查时间:2025 年 12 月下旬
(三)系统提交
各专业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 版)》(详见附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年度报备材料和中期审核材料,并于 2026 年 2 月 15 日前在系统中提交。
四、其它要求
(一)为切实有力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效能,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围绕师范专业认证整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
(二)各通过师范专业认证的专业需积极与公共课教学单位进行沟通,梳理各类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各公共教学单位需梳理出需提供给各相关专业的课程清单,并按照要求将课程归档材料打包发送至各专业。
(三)年度报备和中期审核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认证机构将组织专家对年度报备材料和中期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论为“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将从通过认证的专业名单中予以删除。
(四)由于材料提交日期正值寒假,相关学院和专业需高度重视,提前进行谋划,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将认证持续改进工作与本科教学综合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文化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持续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 版)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