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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教90)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审: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5-10-20]   阅读次数:[]

各教学院:

近期,学生实习工作中出现一些管理与安全问题,暴露出在实习管理和指导方面仍存在不足,各学院要引起高度重视。为切实保障实习生特别是公费定向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及时防范和化解实习安全隐患,提升实习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实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培养学院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

1.培养学院作为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主体,须将实习管理工作纳入学院本学期重点工作内容,统筹推进。

2.培养学院要主动关注实习生实习、毕业任务和就业焦虑,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公费定向师范生就业去向与学生自身职业规划可能存在的矛盾,以及学生与家庭、社会、同学之间潜在的各类矛盾,及时开展思想引导和心理疏通,积极介入各类实习问题的处理,为实习生营造良好的实习环境。

3.建立健全指导教师与实习生的常态化联系和指导机制。指导教师应通过通讯群、电话等方式,每周定期与实习生联系,指导学生实习,经常与实习单位沟通。指导教师要准确掌握实习生的实习单位、实习状态、住宿和生活情况等关键信息,全面传达实习要求和实习纪律,并就交通、住宿、防范性骚扰等重要安全事项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提醒。

4.一旦发现实习安全风险隐患,须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第一时间向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二、公费定向师范生实习分片管理学院加强片区巡查与联动

1.负责分片管理的学院要强化片区内公费定向实习生的日常监管,通过主动对接各方,强化协同管理,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反馈、早处置,构建生源地、实习生、培养学院三方良性管理和沟通桥梁。

2.建立常态化沟通和反馈工作机制。一是和实习单位(教育局)常态化沟通,听取和反馈学生实习情况;二是通过通讯群、电话等方式和实习生每周联系,了解实习生基本情况;三是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反馈实习安全相关问题。

3.提前谋划并开展片区巡查工作。为确保工作实效,巡查工作应在本学期第12周前启动,最迟14周完成,巡查结束后向教务处报送巡查工作报告。

三、认真组织自查整改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主动防范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筑牢实习安全防线。各学院于10月24日(周五)将附件1、2的纸质稿PDF扫描件、Word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李志文,邮箱:923138070@qq.com


附件1:**学院实习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表

附件2:**学院实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