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开课部门):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编教材和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为配合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全面启动新版课程教学大纲的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充分体现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新成果,突出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同步提升,着力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和育人实效。
二、修(制)订范围
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各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
三、修(制)订要求
1.聚焦学习效果。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应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等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拟定课程目标并围绕课程目标,重点回答以下问题:课程要让学生取得什么学习成果,为什么要让学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如何有效帮助和保障学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以及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2.形成有效支撑。课程教学大纲各项基本内容都应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形成有效支撑。大纲中课程目标要清晰,各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任务应明确,教学内容能够对课程目标形成有效支撑;要依据课程目标合理进行教学设计,注意因材施教,创新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推进启发式、案例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和研究性等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确保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有利于课程目标的达成;创新评价机制和考核方式,依据课程目标不同,选择不同的考核方式,知识型目标可采用期末考试、平时作业等方式考核,技能型目标采用技能竞赛、调研报告、实践操作、小型项目开发等方式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和方式能有效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课程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3.重构教学内容。为确保教学内容能够有效支撑毕业要求,需根据课程目标精心选择教学内容,教学内容选择和编排不能完全参考某本教材简单罗列,而是要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和课程目标重构教学内容。做到重点突出,难点分散,深入浅出,循序渐进。注重各相关课程的内在联系,及时吸收学科、行业发展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标准,要根据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拓展、教育教学思想理念的改革及更新情况加以修(制)订。
4.突出课程思政。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要深入挖掘课程思政的内涵、元素和案例,丰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资源,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方式方法,增强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效果。
5.适用专业特点。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均应服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结构的整体要求,对适用于同一层次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教学要求相同的,可编写一个共用大纲,但要作出说明。对教学要求不同的课程,应分别制订大纲。覆盖面较宽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应照顾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要求。
四、工作安排
1.组织实施
课程教学大纲的修(制)订程序和要求按照《衡阳师范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2.提交方式
(1)公共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部门)编写、审核后发送给专业所属学院,经专业所属学院核准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2)非公共课程(含本院和极少数委托外院开设课程)教学大纲以专业所属学院为单位提交。提交时按专业招生类别分类,各专业招生类别下设“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两个子文件夹,所含文件以“课程名称+大纲类别名称”的方式命名并排序。
(3)教务处组织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最终审定,各学院将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按要求编印成册(每个专业一册,电子版命名示例:专业名称+2023 版教学大纲),与《衡阳师范学院 2023 版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论证意见表》纸质版(附件3,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一并提交教务处教务科。
3.工作进程
(1)2023年12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制定课程大纲修(制)订工作方案(学院自行存档,无需提交教务处)。
(2)2024年3月11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课程大纲初稿。经学院论证和评审并完成形式审查后,提交教务处。
(3)2024年3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教学单位上报的教学大纲进行抽查复审,反馈修改意见,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处理课程教学大纲中存在的问题。
(4)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8日:各教学单位根据评审反馈意见修改课程大纲,修改完成后提交教务处。
(5)2024年4月22日前:教务处组织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修改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最终审定,审定后由所在教学单位统一汇编成册。
(6)2024年4月30日前:各教学院将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按要求编印成册,连同相关材料一起提交至教务处。
五、其他事项
1.教学大纲修(制)订由课程教学执行单位总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教研室负责具体修(制)订工作。跨院(部门)课程在修(制)订前,学生所在学院应主动与开课单位积极沟通,提出有关要求;开课单位应认真考虑不同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确保教学大纲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2.理论课教学大纲的内容与格式见附件2,实验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内容与格式参照理论课教学大纲修(制)订,可体现专业特点,但每个学院的格式需保持统一。
3.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汇编需按照“目录、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师教育课程/专业技能课程、素质拓展课程”的顺序汇编,各模块课程顺序严格按照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表中课程的顺序排序。
4.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联系人:刘海军(总体协调);符军(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实验等相关课程)。
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务科科(办公楼313室),E-mail:279867238@qq.com。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