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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图书馆石材浮雕工程招标公告
编辑:易桂田   加入时间:[2021-07-19]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校区图书馆石材浮雕制作安装已经学校研究批准施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校区图书馆石材浮雕制作安装

2.2  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2.3    值:546000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图书馆项目台阶中间三块石材浮雕设计和制作安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雕塑工艺品设计制作安装质资或景观标志设计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近5年有制假贩假、合同诈骗等不良行为记录者不得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报价分采用百分制,权重0.6

4.3信誉及业绩分采用百分制,权重0.4

1)业绩得分30分(①近三年类似合同金额20万起算;② 每一合同计5分,最高计20分)

2)制作安装方案得分70分(①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②制作安装方案与技术措施;③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④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⑤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⑥资源配备计划等)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由投标人开标时现场缴纳现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未中标人投标保证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须从2021719日~2021723日(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照常报名,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项目负责人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602室报名,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为20217269 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会议室。

7.2  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联系人:曾老师

 话:0734-848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