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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我校“圣诞”“元旦”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编辑:熊琳   加入时间:[2018-12-18]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2018年“圣诞节”及2019年“元旦节”即将来临,根据衡阳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城区社会管理严禁在“圣诞节”期间占道狂欢的通告》(衡政通〔2017〕3)号和学校相关会议精神,为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渡过一个快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节日期间的教职工、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把安全稳定的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值班,制订好领导负责的值班安排表于本月22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24、25日各学院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都必须值班,手机不得关机,保持信息畅通。

2.党员干部要带头成为恪守中华传统文化的典范,让不过“洋节”成为自觉行动,带头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传统节日文化内涵,树立党员干部形象。

3.各学院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传达通知精神,讲清到人口密集地方参加狂欢活动的危害性。请各学院在24、25号晚上组织开展迎新年,庆元旦等有意义的院级或班级活动,吸引学生在校内参加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4.宣传部、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严禁学生在平安夜圣诞节期间参与占道狂欢,严禁销售、购买、喷放人造雪花,违者公安保卫部门将予以收缴。

5.国际交流处要安排专人负责节日期间外籍教师、留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强外籍教师、留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学生外出时,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维护社会秩序,注意安全,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防范措施。

7.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烟花炮竹,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孔明灯。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教职工、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完善工作预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衡阳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