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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理科二教学楼项目实验室工艺送排风系统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文字:党政办   加入时间:[2017-07-18]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衡阳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理科二教学楼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实验室工艺送排风系统深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2、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理科二教学楼项目实验室工艺送排风系统深化设计;

3、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总投资额度约人民币6600万元

5、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6、招标范围:

①配合土建设计单位完成方案设计;②提出满足实验室工艺的土建设计要求;③完成平面功能分区布局;④实验室通风及补风系统设计;⑤实验室集中供气系统;⑥实验室集中供水系统;⑦实验室废气、废水、废物收集处理系统;⑧实验室智能系统设计;⑨实验室家具(边台,中央台、通风柜等);⑩其它相关的各项专业设计;(11)提供上述系统设备选型建议。

7、进度计划安排:合同签订60日历天。

8、投标报价上限值: 4/平方米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行业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应具有同类型、规模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三项,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设计技术负责人要求:

    a、近三年内担任过至少三项同类型、规模建筑工程设计的业绩;

    b、从事建筑设计工作5年以上,具中级工程师及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活动的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从2017724日~201772517时(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照常上班、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证件:

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④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⑤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经验证明资料。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评标指标权重分配如下:价格40分,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35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7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5000.00元)开标现场交缴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址: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

人:曾老师
        话:0734-848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