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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加入时间:[2021-09-29]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聚焦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三高四新”战略需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为重大科技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人才储备,实现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推动学科建设发展,提升学校创新能力。同时,结合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现面向全校组织申报校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高校新型智库(研究中心、研究院)创新平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势特色学科、前沿基础学科及新兴交叉学科建设需求布局,开展以基础和应用基础为主的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为相关学科建设、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申报单位必须要有较强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和人才团队,有较雄厚的科研成果积累,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主要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数字化新业态大力培育等战略部署。

申报单位要有较强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有较雄厚的科研成果积累,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所申报产业或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并且能够为产业或行业发展需求提供成熟配套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三)高校新型智库(研究中心、研究院)。校级智库平台的定位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面向政府决策咨询,结合各学院学科技基础,开展重大现实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推动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合作和校内外协同攻关,加强成果供需对接,发挥高校智库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的重要功能。

二、申报要求

(一)各个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平台的建设应与我校“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相结合,围绕学科顶层设计,精心组织,在重点或急需领域优先考虑,择优布局。每个学院可申报1-2个科技创新平台,由院学术委员会推荐。

(二)鼓励跨学院、跨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院企业、地方政府、行业部门本领域高水平机构协同创新,联合组织申报;鼓励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相结合的方式。

(三)申报的科技创新平台与现有的各类省级创新平台在名称、研究领域上杜绝类同。

(四)申报的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必须依托学院建设,立项建设后不配套行政级别,实验用房、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能力由学院统筹安排,学校给予一定的启动和运行经费支持。

(五)校级科技创新平台批复立项后,将作为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优先推荐平台。

(六)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建设期为3年,具体参照《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科字【2021】5号文件)。

三、申报程序

(一)校级科技创新平台由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论证后,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科研处。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凡有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科研处组织领域专家进行论证,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批准立项建设。

(三)申报者需认真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校级创新平台申报书》。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kjc@hynu.edu.cn。

(四)申报材料以近三年(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的代表性成果为依据。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456099,联系人:周承凤


附:

1.衡阳师范学院校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书

2.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汇总表

3.《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科字【2021】5号)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