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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度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加入时间:[2019-05-05]   阅读次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湘组〔2018〕114号)和衡阳市科技局、市科协《关于印发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衡市科协字〔2017〕108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市科协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衡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产业符合我市战略发展方向,企业规模在我市同行内处于领先地位。企业与事业单位联合申报,联合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主要依托单位及各组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2.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和一定数量的研发团队。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的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承担过国家或省重大科技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认定。

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签订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协议,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制定了3年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

5.院士专家工作站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稳定的经费保障。

6.各类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的企业,在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也可提出建站申请。

(二)材料要求

1.依托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与院士签定的合作协议、院士专家工作站筹建情况、院士专家工作站3年发展规划及《申报表》中所涉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2.院士专家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和技术创新计划,创新团队情况,院士及创新团队科研生活基础条件情况。

3.提供企(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一式三份(复印件);

4.单独提交《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一式六份,并报送电子版)及其附件材料(胶装两套,并盖骑缝章)。

5.所有资料一律按建站申请报告、申报表、院士及团队项目合作协议、院士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工作站筹建及发展规划、工作站运行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企(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科研项目、成果及奖励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

(三)报送流程

1.依托单位自愿申报,每年申报一次。

2.申报实行归口初审推荐,园区单位由园区归口初审推荐,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分系统归口分管部门初审推荐,县市区单位由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科协共同归口初审推荐。

3.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材料初审、专家现场考察、评审评估打分、初评审核认定、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

(四)报送时间:7月29日前。

二、审批与授牌

凡被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办公室认定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由市政府审批,统一授牌。

三、建站单位年度考核

根据《通知》要求,所有经认定授牌的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在12月底前上报总结材料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办公室,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实施效果、工作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等方面。

未尽事宜咨询电话:3456099,电子邮箱: kjc@hynu.edu.cn

 

附件:衡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

 

衡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