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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教9)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与上传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3-02-28]   阅读次数:[]

各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实践性教学活动数据采集与上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收集并上传2022-2023学年(2022下学期、2023上学期)在校本科生本学年内完成的毕业实习、见习(包括认知实习、采风、观摩等)、研习等实习活动数据,实习活动是指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的,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包括在数据采集内。

二、工作安排:

1.各教学院组织填写实习平台数据表(附件2)、实习培养方案表(附件3),在3月15日前上传完成2022年下学期完成的毕业实习、见习和研习活动,2023年上学期完成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从2023年4月开始逐月更新数据。

2.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sx.chsi.com.cn/,各教学院输入账号(账号和密码已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联系人)进入系统,根据数据模板与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4)将数据导入系统。

3、顶岗实习的实习类型为毕业实习。请严格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模板-模板说明工作表中的格式要求进行上传,亮格为特别注意事项,格式错误将导致上传失败。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实习平台数据表

附件3:实习培养方案表

附件4: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