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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100)关于选派我校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监考人员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1-10-27]   阅读次数:[]

各学院

2021年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星期六)举行,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为保障我校考点工作秩序正常,圆满完成组考工作,现向各学院选派监考人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基本情况

1.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科目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2.考场分布

东校区理科1号楼、理科2号楼、理科3号楼,单场次共50个考场。

3.考务培训

培训时间:10月29日 16:30;

培训地点:东校区外语楼311。

选派监考人员条件

1.纪律性强。熟悉考试规程,监考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考前14天健康监测、健康码绿码和考前3天内无发热症状、无中高风险地区(含境外)活动轨迹。

3.当次无子女及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有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得安排为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1近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

214天有高、中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结合目前国内疫情形势,10月2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旅居史,10月14日以来有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市、张掖市、酒泉市旅居史,10月15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旅居史的;

3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

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6近21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

7无新冠疫苗全程接种记录的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附件一的分配名额,选派出符合监考人员条件的老师。

2.请各学院102715:00前将监考人员信息汇总到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人:付老师电话:8484904

3.本次考试具体人员安排以发放的监考安排表为准。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担任本次监考任务的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请假条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同时务必补充本部门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监考工作。

 

附件1:监考人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监考人员信息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