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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教67)关于2020-2021-1学期本科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0-09-22]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20年第67

关于2020-2021-1学期本科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为了落实文件精神,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实施办法》(校教字[2020]11号)《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学分制收费实施办法(试行)》(校财字[2020]1号)《衡阳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4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2020-2021-1学期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17、2018、2019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

2.考核中作弊或无故旷考的课程;

3.被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

二、重修方式

跟班重修。

三、申请时间和流程

1.申请完成时间:2020年9月21日10:00-9月25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完成申请表的审批。

2)根据相关制度要求,从2019级学生开始,实行重修收费,因此2019级学生的重修申请审批同意后,须按学校财务的要求及时缴纳学分学费。

3)因故不能参加跟班重修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免听,免听课程不超过2门或6个学分。学生自愿提交免听申请表(见附件2),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免听。

3)学生将重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进行汇总(见附件3);

4)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务的老师将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于9月25日下午16:00前交行政办公楼313杨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jwk@hynu.edu.cn

四、课程考核与成绩录入

按照“跟班重修、跟班考核”的原则,由任课教师评定成绩。学生所在学院考务秘书将重修课程成绩统一登记汇总,在教务处考试中心指导下完成重修课程的成绩录入。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免听申请表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重修情况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