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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教64)关于做好2018级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0-09-18]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20年第64

 

    关于做好2018级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确保公平公正,现就做好我校2018级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认识。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明确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查验专升本学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入学资格真实有效。

二、专升本学生复查内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复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考试报名信息、志愿填报信息、身体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及成绩、录取资格等各环节信息的真实性,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及结果的客观准确性。新生报到后,各相关学院要成立以总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入学资格复查小组,对专升本学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档案材料、照片等相关材料逐一核实。

三、及时处理违规专升本学生。对专升本学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等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查验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专升本学生,及时报我处,由我处会同招生就业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请各相关学院927日前将专升本学生的专科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信息截图(彩色打印)以及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我处(东校区行政办公楼318室)。联系电话:8484908。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