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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教52)关于2020年下学期实验课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0-09-07]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20年第52

 

 

关于2020年下学期实验课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0年下学期正式上课时间已确定,为了落实实验教学计划,确保实验课教学质量,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各学院须提前做好本学期实验课课表的编排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排原则

1.全面性原则。实验课表包含2020年上学期课表(含上学期、延迟到本学期补授的实验课)和本学期课表,不得遗漏,具体课表模板见附件。

2.科学性原则。实验课课表编排应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不得随意改变课程设置、开课学期和学时数。在具体安排实验课程时,应充分考虑实验课程的性质特点、上课效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生的接受能力,合理编排实验课表。

    3.时效性原则。实验课课表编排具有很强的时间限制,任何环节的拖延都会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因而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课表编排。

4.统筹性原则。实验课表编排时要充分考虑公共课和专业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理论课和实践课以及授课时序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兼顾教师情况、学生数、实验室容量和位置等与教学有关的各种信息,做到教学资源合理配置。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必须按课表“模版”填写,原则上不能随意改变格式。

2.能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的实验课表,原则上要求在系统中编排。

3.实验课课表一经提交不得自行更改,如确有原因不能按课表执行,必须办理调、停课手续,实践科将依据课表组织抽查实验教学;若发现未办理手续私自更改上课时间或停课情况的,将按《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处理条例》中相应条款处理。

4.实验课表以单间实验室为单位统一填写,由学院汇总报送。

5.实验课表是核算部门教学工作量重要依据,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相关教师填报本学期实验课表,老生课表于2020年9月14日前、新生课表于10月20日前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材料发送邮箱422974898@qq.com。

三、2020年上学期未完成的实验课教学安排

2020年上学期未完成的实验课教学任务原则上在本学期前期安排学生补课;仍未完成的教学任务,请各学院督促任课老师自行找时间补课。

 

附件1:           学院2020年下学期实验课表

附件2:           学院2020年上学期实验课表

附件3:           学院2020年下学期补授2020年上学期实验课安排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