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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教13)关于开展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0-05-08]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20年第13

 

关于开展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相关教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材料建档工作的通知》(教学通报〔2018〕144号)、《关于开展2016级师范生教育研习工作的通知》(教学通报〔2019〕131号)等文件要求,为对接师范专业认证标准,提升教育实习档案质量,学校决定对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开展专项检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长:张登玉

副组长:王  鹏、彭巧燕、冯泳兰

 员:邓运员、唐芳贵、杨  柳、江  亮、谭和平、任美衡、贺学耘、叶经文、曹丽敏、李  浪、许志锋、段桥生、谭延亮、彭  斌、邓寒梅、朱贤友、谭晓兰

联络员:符  军、李  勇、胡际凤

二、检查内容

(一)学院总体材料

1.实习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

2.实习计划(含分散实习)、研习计划;

3.实习动员、过程管理、指导、汇报和总结等材料,研习日程安排表、研习(教师)指导纪要;

4.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材料、研习成绩汇总表;

5.优秀实习生和指导教师遴选材料;

6.实习教学大纲。

(二)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袋材料

1.学生教育实习档案袋材料如下:

1)个人实习计划;

2)实习教案(手写6课时以上);

3)听课评课记录(听课12节以上,评课记录6次);

4)实习班主任工作材料;

5)教育实习总结与反思(不少于2000字);

6)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实习鉴定表(签字、盖章);

7)教育实习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

8)学生教育研习报告。

2.学生实习档案材料的评阅和把关情况;

3.实习档案袋的归档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16级师范生返校后第一周相关教学院进行自查整改,第二周开始进行学校检查。

2.方式:现场分组检查

3.地点:相关教学院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1.相关教学院高度重视,动员师生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做好迎接学校检查的准备工作。整改工作须在2016级师范生离校前完成;

2.教育研习工作可先通过组建线上研讨群的方式进行线上学习和研讨(两个及以上主题),待学生返校后再进行必要的线下学习和研讨,形成研习报告;

3.现场检查阶段,相关学院主管实习工作的院领导、相关教学秘书和教师应到场协助检查组开展检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排序。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