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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95)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09-25]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19年第95期

            

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9]217)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验室基本情况,为扎实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保证实验室安全平稳,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以高度的使命感压实实验室安全工作

“国庆”期间喜逢建国70周年重大庆典,各教学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充分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和使命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到人,坚决防范和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排查隐患、整改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院以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到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排查隐患

排查要全面覆盖全校各教学实验室,重点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品等。内容包括教学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及运行情况、消防设施管理与运行情况、实验室日常管理情况等。

3.整改落实

各教学院在隐患排查时,要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记录,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或依据管理职能报相应职能部门。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必须在930日前完成,对整改不合格的实验室实行关停处理。

三、“国庆”假期工作要求

1.全校各教学实验室在101-7日暂停安排所有实验。

对原安排在101-7日的实验课,各学院申请调课至108日后。

2.各教学实验室不得存放任何实验药品,所有实验药品按程序回收入库。做好实验室水、电、气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

3.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值班,药品库房各安全系统运行有效,并安排专人值守。请各教学院于929日前将值班值守人员及联系方式报实践教学科(院长签字盖章)。

 

附件1:“国庆”假期教学实验室值班、值守责任人安排表

附件2: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自查的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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