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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1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03-06]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19年第14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考日期与时间:

日期

第一场时间

第二场时间

第三场时间

第四场时间

316

08:00-10:00

10:10-12:10

14:00-16:00

16:10-18:10

317

08:00-10:00

10:10-12:10

14:00-16:00

16:10-18:10

2.补考对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不及格及已办理缓考的学生。考试作弊和未办理缓考手续无故缺考的不予补考。

3.学生所在学院从教学管理系统导出不及格学生名单,根据教务处的补考安排表校对考试时间、地点、科目以及参考学生信息等,如有疑问,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

4.开课学院负责准备补考试卷。要求根据考试中心发布的补考安排表信息,及时填写试卷份数、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后,最迟于313下午1730之前,将补考试卷送交考试中心。(注:所有“开卷”考试科目需在试卷上标注“开卷”字样,未注明的试卷默认为“闭卷”考试)

5.学生所在学院根据考试安排填写准考证并及时发放给相关考生。考生务必携带校园一卡通或考籍证(如照片或信息不清楚,还需要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入考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6.考试结束后,开课学院组织有关教师完成阅卷、评分及录入成绩等工作。

7.已结业学生需返校参加补考的,请在本学期结束前到原所在学院办理结业返校考试申请及其他相关手续,以便试卷的统计及考场的准备;考试时需带上身份证、结业证书原件参加考试。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考务工作,包括巡考和考试诚信教育。考前及时通知监考老师和补考学生,要求监考教师按时到岗,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诚信考试,杜绝作弊现象。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