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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7)关于申报认定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02-26]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19年第7

 


关于申报认定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衡阳师范学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教字〔20174号)文件规定,要求学生获得规定学分方可毕业。请各教学院认真组织学生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科竞赛、科技和科研活动、创新创业、文艺体育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相应成绩或获得知识或能力得到提升者,可申请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对象为2015级本科生。

二、认定标准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标准及相应实施细则(见附件1)。

三、认定程序

1.凡符合申请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申报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填写《2019年衡阳师范学院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学院,符合规定的即可获得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

2.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和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学院保存,教务处负责监督落实并每年组织一次检查。

3.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结束后,学院将签字盖章的《衡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务处。

四、认定工作要求

1.学生在申报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时,如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视为考试作弊行为,按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相关认定学院予以通报批评。

2.请各二级学院成立审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院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审核、审批、检查等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受理申报、成绩管理等日常工作。

3.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关系到毕业生资格审查,它是毕业生学位授予的条件之一,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312日前将纸质汇总表(Excel格式)统一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至422974898qq.com

 

附件1: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标准

附件2: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表

附件3: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情况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