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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教40)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一审:刘洁   二审:孙俊彬   三审:邹君   加入时间:[2026-05-14]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面向2026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开展,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参加。

二、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进行。学生登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完成线上学习。

(一)学习模块

1.通识课: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重点学习人工智能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重点提升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需求选学更多课程。

(二)培训证书

平台发放两类电子证书:

1.“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考核要求即可获得该课程修读证书。

2.“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完成“通识—交叉—实战”三个环节全部学习并达到要求者获得。证书由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学生可自行下载保存。

四、学分认定

学生凭获得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可认定1学分每生最高只能认定2学分认定的学分可用于申请替代跨学科选修课主要指自然科学课程和理工科类课程),替代课程成绩为85分。

五、数据统计与报送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需报送本校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的学生人数。为做好数据汇总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完成以下统计:

1.学生上报: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的学生,需自行将证书电子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统计:各学院统计本学院获得该证书的学生人数,并填写《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学生证书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89050762@qq.com。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学院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在自愿原则下参加。

2.各学院可结合平台课程资源,加强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建设,推动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体系建设。


附件: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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