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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2025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届教育类硕士和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我校2025届教育类硕士和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者,均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教师资格证。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证书有效期内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要求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第一批次为5月20日9:00—6月23日17:00。
(2)申请人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此照片将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6)网报时可选择自取和邮寄两个方式。建议选择邮寄方式更为高效,衡阳市教育局可以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免费邮寄。申请人注意:在填报地址时应尽量详细,精确到县市区和街道,请确保联系地址、电话无误!请勿在此期间更换手机号码或设置来电拒接等操作!若因填报地址不详或有误、无法联系等情况导致收不到证书的,本认定机构将自动默认为自取方式。
(7)有关网上填报,请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按照申请人使用手册仔细填报相关内容。
2.佐证材料上传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受理审查期间无需现场办理,请申请人将所有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于6月23日前上传至网办材料中。
申请人须提交网办材料(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上传要求的所有材料):
(1)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
①衡阳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
②驻衡高校在读学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申请人需将以上身份材料其中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项。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请将毕业证书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项。
(3)普通话证明材料。将普通话证书或普通话成绩证明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6月23日前)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认定机构不再接受现场认定或指定时间外(6月23日后)的补充材料。
3.现场确认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25年6月11日-13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到珠晖区新政务服务中心A区15号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珠晖区酃湖乡双江安置小区东南方向即联新路与双江路交汇处)。交通方式(市内可乘坐148路公交车到珠安家园站下车,步行至双江安置小区正门口再按指示路牌即到;也可乘坐145、146、137、136、160路公交车到湖南工学院站下车,步行至双江安置小区正门口再按指示路牌即到)。珠晖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申请人须提交下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由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只能验证真假,并不能验证与之相符合的等级和行政区域范围,请现场确认时务必带齐所有原件):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就读学校位于珠晖区行政区域内的,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也可提交由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第①②项作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地材料,只需满足一项即可在我区申请认定。申请人为珠晖区户籍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标准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申请人务必在网报结束前应取得毕业证书并上传至个人网报系统提交佐证材料,否则无法认定通过。尤其是先受理申报、后取得毕业证的衡阳师范学院免试认定人员,务必在取得毕业证的第一时间上传,以便审核。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⑦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注:纸质复印件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复印件。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交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四、证书发放
资格认定前,相关学生自行选择现场领取证书或邮寄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2.体检医院: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的师范生,统一安排在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参加体检(由相关学院派专人到教务处综合科统一领取纸质体检表),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师范生,统一安排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上贴一寸近照,用铅笔在左下角备注学院、班级、学号和电话号码,体检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内容不能随意改动。以班为单位负相关医院提交体检花名册,统一缴纳体检费。体检要求空腹进行。
六、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必备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关学生就业大局,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申请人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认定工作和教师资格证邮寄工作圆满顺利。
2.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佐证材料上传和现场审核等,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和上传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因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我校选择在提前批次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有学生在提前批次认定期间,未取得相应的证书,如普通话证等,可上网查询相关教育局其他批次认定时间。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体检时间安排表
2.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花名册
3.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