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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教33)关于做好2023年上学期课程补修、重修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3-03-31]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和《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实施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上学期课程补修及重修工作如下:

一、补修范围

转专业、转学、保留学籍及休学后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应对部分未修读课程,及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的课程。

二、重修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补考后或第一次重修后仍不合格的课程;

2.考核中违纪、作弊或无故旷考的课程;

3.被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

三、修读方式

补修、重修原则上跟班(即插入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班中跟班学习)或编制临班(达到一定重补修人数,则单独编制临时教学班)修读。若因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调整,课程不再开设,可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单位沟通后,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大纲指定一门相近的替代课程供学生修读。

四、修读门数

原则上每生每学期补修的课程不得超过4门,重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形势与政策》系列课程采取线上补修、重修,不计入本学期补修、重修门数限制范围之内。

五、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补修、重修学生于3月29日-30日登录教务系统自主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如系统中无法找到相应补修、重修的课程,或者无法申请到相应的教学班级,请及时向学院反馈。

2.学院审核。各学院于3月31日认真审核学生补修、重修申请情况,并汇总选课未成功名单及原因至附件2,3月31日下班前发至教务科邮箱jwk@hynu.edu.cn由教务科统一处理。

3. 结果查询。4月3日前学生可在教务系统查看自己补修、重修申请审核结果,并根据课表到相应班级上课。

六、注意事项

1.补修、重修大学英语Ⅱ的学生务必选自己本专业教学班跟读,否则无成绩;重补修形势与政策、三笔字、军事理论、大学语文、大学物理(A)、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师教育心理学、高等数学Ⅱ、有机化学课程的学生务必选进相应的临班。

2.因补修、重修学生而导致教室座位不足,由开课单位调整课表或实在无法调整的则由学生自备座椅。

3.因补修、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有冲突,可暂不申请补修或重修,在以后的学期再申请,或可在正常选课结束后申请免听,每学期免听课程不得超过两门。通过免听申请的学生只免课堂环节,务必在课前积极联系任课教师,以参加课堂外教学活动,比如作业、阶段测试、实践环节、学习心得等,任课教师根据以上课堂外教学活动确定平时成绩。

4.课程考核。原则上补修、重修课程考核与所跟教学班的考核保持一致,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单独辅导的学生由开课部门负责汇总后统一录入。

 

附件1:补修、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附件2:补修、重修课程未申请成功情况汇总表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