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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3号令)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教学日历,现将端午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今年端午节首次成为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为6月7日至6月9日放假,共三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 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二、课程调整安排
6月9日(第十六周星期一)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补课;6月7日(第十五周星期六)、6月8日(第十六周星期日)的跨学科选修课程停上,延期一周结束。
院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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