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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各缴存单位做好对账工作的通知》,全市于2008年5月1日起启用新程序。为了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软件升级工作,保障住房公积金数据的安全和连续性,要求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务必做好对账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精神,学院财务要求全院教职员工对其个人账户余额及时进行核对,截至2008年4月30日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现有余额对账单公布在计划财务处306室(千禧楼)走廊外墙上,对账时间为2008年5月21日起至6月30日,计划财务处306室工作人员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解释。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账的教职员工,将视为自动认可其个人账户现有余额。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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