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苑新村各住户: 请于4月20日前以半单元为单位,自行组织分配好所在半单元车库、杂房,并将分配结果签好半单元所有户主名字于4月21日上午交院工会办公室,以便办理结算手续。请勿延误。
师苑新村建设领导小组 200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