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属各部门:
接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8]27号文件,国家汉办今年将继续向美国选派汉语教师志愿者,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符合国际旅行健康体检要求。
3、志愿参加赴美汉语志愿者教师项目,能够履行教师职责。
4、为小学、中学、大专院校以及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并具有三年以上全职教学工作经验。
5、普通话流利,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6、达到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以上水平,或托福、雅思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在全英语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7、有教强的对外交往能力,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8、优先考虑有汽车驾驶执照、中华才艺特长者和综合大学教育系及师范学院毕业生。
二、服务期限与待遇
1、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
2、国家汉办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提供住宿、与工作相关的当地交通和医疗保险等。
三、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17日至2月27日
2、报名者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与报名表(可在湖南教育网下载)、健康史及体检表(可在湖南教育网下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校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校方出示的三年以上教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统一打(复)印在A4纸上,于2月27日前一并报送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3、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国家汉办将向各单位通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4、国家汉办将组织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汉语教师自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后全额退还。
6、联系人:魏菲菲 赵 湘
7、联系电话:8484188 / 8484196 /13974790268
国际交流处
200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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