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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系、部、处:
为了简化操作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尽快把劳务酬金发放到教职工手中,减轻各部门发放现金带来的不便,计划财务处拟将从发放2007年下学期劳务酬金开始,实行由银行直接发放劳务酬金、津贴,存入个人工资帐户(不发放现金)。具体要求:
1、各部门、系、处按照人事处提供的人员劳务酬金数额和综合计划科下发的预扣税款通知,分别计算出每个人这次劳务酬金的应发数、应纳税款、实发数。
2、请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1月26日17时前将已汇总的劳务酬金、津贴发放表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报表同时报会计出纳科。电话8486678。QQ号码为:451955029。
3、各部门已代扣的税款要及时与会计出纳科核对,防止出现差错。
4、为确保劳务酬金、津贴按时发放到每人手中,敬请各部门密切配合,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计划财务处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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