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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372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和专项出国留学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
2、为配合我省建设教育强省战略,经报省政府和留学基金委批准,2008年我省将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扩大我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出国人员规模,将地方合作项目的选派人员由原来的每年20名增至40名。
3、请各部门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阅《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派简章》和《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附件。
4、申请者请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并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个人申请(系部领导签署意见)、申请材料及电子文档交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菲菲
电话:0734-8484188
8484196
国际交流处
200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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