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3号令),现对2008年元旦放假及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
2007年12月30日至2008年1月1日,共三天。
二、课程调整要求
2007年12月31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2007年12月29日(星期六),2007年12月29日各部门正常上班。元月1日(第十七周星期二)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上。
党政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