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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http://www.hynu.cn   发表时间:2007年12月19日 16:37  来源:本网站 【字体: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方案》,现将评选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由各单位自行申报或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初评,报组委会审定。

二、评选名额

优秀组织奖6个,先进个人奖45名。

三、评选对象

组织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单位或个人。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1、党政领导对活动高度重视,并参与艺术节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承办的活动紧扣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主题,组织策划有序,活动形式新颖。

3、能按照活动策划书正常开展活动,老师指导到位,师生参与面广,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材,活动效果好。

4、活动结束后能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活动过程及总结材料;经费使用合理。

5、在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活动中具有创新或特色。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与组织了校园文化艺术节相关活动。

2、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充分肯定。

3、全身心投入到校园文化艺术节,为校园文化艺术节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评选时间

1、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的申报或推荐1220中午1200截止。请将相关材料于截止日期前报组委会办公室,活动还没有结束的承办单位也应先报材料。

21220下午组委会办公室初评,1221上午组委会成员全体会议评审。

3、学院下发《关于表彰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各单项奖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含优秀组织奖、各项活动的各类奖项、先进个人等)。

六、评选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艺术节活动各承办单位必须将承办活动的各奖项名单、策划书、活动过程材料、总结材料或自认为有特色的某一方面材料在活动结束时报院团委,没有上报材料的取消评选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3、评选先进个人时,各承办单位一项活动原则上控制在2人以内,无承办活动的单位如有突出表现的可申报1人。

特此通知。

 

 

                   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组委会

                            2007年12月17

 


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主管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推荐

单位

意见

 

组委

会意

 

         

说明:1、此申报表于1220日中午1200前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东校区办公楼宣传部518室);2、表格除意见栏外一律打印,优秀事迹800字左右,此页不够可加页;3、推荐单位意见由所属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填写(学生社团由其挂靠的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先进个人推荐表

 

 

所在部门或班级

 

联系电话

 

参与组织的

活动名称

 

 

 

 

 

 

 

 

 

推荐

单位

意见

 

组委

会意

 

         

说明:1、此申报表于1220日中午1200前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东校区办公楼宣传部518室);2、表格除意见栏外一律打印,优秀事迹500字左右,此页不够可加页;3、推荐单位意见由所属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填写(学生社团由其挂靠的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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