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方案》,现将评选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由各单位自行申报或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初评,报组委会审定。
二、评选名额
优秀组织奖6个,先进个人奖45名。
三、评选对象
组织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单位或个人。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1、党政领导对活动高度重视,并参与艺术节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承办的活动紧扣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主题,组织策划有序,活动形式新颖。
3、能按照活动策划书正常开展活动,老师指导到位,师生参与面广,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材,活动效果好。
4、活动结束后能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活动过程及总结材料;经费使用合理。
5、在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活动中具有创新或特色。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参与组织了校园文化艺术节相关活动。
2、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得到老师和同学的充分肯定。
3、全身心投入到校园文化艺术节,为校园文化艺术节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评选时间
1、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的申报或推荐12月20日中午12:00截止。请将相关材料于截止日期前报组委会办公室,活动还没有结束的承办单位也应先报材料。
2、12月20日下午组委会办公室初评,12月21日上午组委会成员全体会议评审。
3、学院下发《关于表彰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各单项奖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含优秀组织奖、各项活动的各类奖项、先进个人等)。
六、评选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艺术节活动各承办单位必须将承办活动的各奖项名单、策划书、活动过程材料、总结材料或自认为有特色的某一方面材料在活动结束时报院团委,没有上报材料的取消评选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3、评选先进个人时,各承办单位一项活动原则上控制在2人以内,无承办活动的单位如有突出表现的可申报1人。
特此通知。
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组委会
2007年12月17日
衡阳师范学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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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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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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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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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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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秀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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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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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
会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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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申报表于12月20日中午12:00前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东校区办公楼宣传部518室);2、表格除意见栏外一律打印,优秀事迹800字左右,此页不够可加页;3、推荐单位意见由所属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填写(学生社团由其挂靠的部门填写推荐意见)。